长泰县幸福工程资金管理成效显著
发布日期:2008-05-19 阅读:4185
            
              筹措资金 加强管理 安全运作            
                 ——长泰县幸福工程资金管理成效显著


  长泰县地处福建省南部,全县19.211万人,总面积912.67平方公里,辖9个乡镇(场区)、76个村(居)委会,781个村民小组。
  2002年,我县实施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行动以来,经过上下共同努力,项目资金不断增多,救助规模不断扩大,救助质量不断提升,救助成效不断增强。项目点复盖全县9个乡镇(场区)和98.7%的村(居)委会。我们采取“一年一个周期,年年滚动发展”的做法,现已进入第七期救助行动,累计滚动投入资金649万元,救助计生贫困母亲2265户,受惠人口8801人。前六期救助的1917户贫困母亲,脱贫率达91.2%,还款率、滚动率均为100%。
  一、广泛筹集资金 做大做强幸福工程
  开展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行动的前提是要有大量的项目资金。为了做大做强幸福工程,我县各级党政领导及计生协会的同志,千方百计筹集资金,目前,全县已拥有幸福工程项目资金193.8万元,人均10元,其中县级自筹专项资金128.8万元,成为全省第6个自筹资金超百万元的县份。主要有五条做法:一是由县计生协会倡议,县委、县政府分别于2000年9月及2007年6月,发动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广大干部、职工,为计生贫困母亲献爱心捐款活动,两次分别有4193名和4986名干部、职工共捐款63.112万元,有147个机关企事业单位共捐款7.462万元;二是发动企业家共襄善举,扶贫济困献爱心。几年来,全县共有  22家企业及企业家为幸福工程捐赠善款23.3万元;三是从全县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中按20%的比例划拨和县财政资金配套共35万元;四是积极向幸福工程省组委会和市幸福工程指导小组争取专项资金和扶贫周转金共65万元。
  二、加强资金管理 确保安全高效运作
  要确保幸福工程专项资金放得出去,收得回来,并做到安全高效运作,必须有一套完善的、规范的、可操作性强的而且环环扣紧的管理程序。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1、安排救助资金,搞好调查摸底
  县项目办把每一期发放的资金数额提前安排到乡镇(场区),乡镇(场区)再把资金数额安排到村(居),做到层层心中有数。而后,由村(居)计生协会负责牵头,根据分配的资金数额,组织计生女组长和协会理事代表进行调查摸底,并讨论、筛选提出初步救助对象名单和救助资金数额,报村(居)“两委”研究。
  2、“两委”讨论通过,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根据村(居)计生协会提出的初步救助对象名单和救助资金数额,召开村(居)“两委”会议讨论研究,并把讨论通过的救助对象名单、发展项目、资助金额在村(居)务公开栏张榜公布一星期,接受群众监督,做到公开、公正、公平。群众如有异议,村(居)“两委”必须重新审议,如无异议,发给救助对象填写资助款申请表一式三份,申请表要附受助贫困母亲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而后逐级上报审批。
  3、对照条件,层层把关,严格审核
  村(居)把救助对象资助款申请表一式三份上报乡镇(场区)项目办后,乡镇(场区)计生协会、计生办和项目办及时召开联席会议,根据救助条件和受助对象的计生情况,逐个审核,严格把关,如发现有不符合救助条件的,退回村(居)重新更换救助对象。乡镇(场区)项目办把审核后的救助对象资助款申请表一式三份上报县项目办审批。县项目办审批后,资助款申请表留存一份,二份交乡、村各存一份。
  4、召开资金发放会议,县与乡签订借款合同书
  救助对象审批确定后,每期县里都召开有各乡镇(场区)分管计生工作领导、计生协会会长、计生办主任和项目办管理人员参加的资金发放会议。县分管计生工作的副县长、县计生协会会长、人口计生局长参加会议并讲话。同时,还邀请县人大、政协、妇联等单位有关领导参加,主动接受监督,增强工作透明度。在会议上,县项目办与各乡镇(场区)计生办签订借款合同书,并由乡镇(场区)政府负责担保。合同书一式三份,县项目办,乡镇(场区)政府,计生办各执一份。借款合同书签订后,县项目办即把救助资金汇到乡镇(场区)计生办帐户。
  5、乡与救助对象签订借款合同书,履行责任担保
  乡镇(场区)计生办收到县下拨的救助资金后,以乡镇(场区)或村(居)为单位召开资金发放会议。根据审批的救助对象和资助金额、乡镇(场区)计生办直接与救助对象签订借款合同书,并由村(居)委会和二个有经济实力的村两委干部或亲戚负责担保,担保方负有连带经济责任,形成担保链条,确保万无一失。借款合同书一式五份,乡镇(场区)计生办、村(居)委会、受助贫困母亲,担保人各执一份。甲、乙双方和担保单位、担保人必须在借款合同书上签名盖章。一切手续办完后,即把救助款直接发到受助贫困母亲手中。
  6、跟踪督查服务,确保资金安全运作
  为确保资金正确使用和安全运作,村(居)计生协会每季度进行一次跟踪督查,主要督查救助资金是否专款专用,是否用在拟定的发展项目上,如发现问题,给予及时纠正。每次跟踪督查情况都要填写入受助贫困母亲项目运作档案。县、乡计生协会和项目办组织不定期的检查或抽查。在跟踪督查中,要注重了解项目运营情况,认真听取受助贫困母亲的意见和要求,积极帮助解决在生产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努力为其提供产前、产中、产后各项优质服务。
  7、发出还款通知书,按时足额回收资金
  每期项目资金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县项目办向乡镇(场区)计生办发出还款通知书,乡镇(场区)计生办又向受助对象发出还款通知书,温馨提醒受助户抓好 资金回笼,做好还款准备。借款到期前3-7天,即由村计生协会和担保人共同上门向受助对象收回救助款,如有少数受助户因农副产品销售货款被拖欠或一时产品销不出去,影响按时还款的,镇、村干部要主动出面协调有关单位理顺关系,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使其按时还款;如遇极少数受助对象以不正当理由为借口拒不还款的,即按《合同法》的规定给予起诉,由当地法院或法庭受理并追回。
  8、逐级回收,逐级上缴救助资金
  村(居)计生协会把到期收回的救助资金上缴到乡镇(场区)计生办,乡镇(场区)计生办再集中上缴到县计生协会帐户上,任何单位都不得把回收的资金滞留在镇、村,防止挪用或截留的现象发生。资金发放或回收都必须通过当地金融部门和县会计核算中心的专用帐号,做到收有凭,支有据,票据齐全,手续完整,确保资金有序运转。
  9、提前做好调查摸底,确保资金高效运作
  在发出还款通知书的时候,同时也对下一期要发放的资金,提前一个月做好调查摸底工作,这样做才能保证收起来的资金能及时再发放下去,做到收、放时间紧密衔接,最大限度提高资金的使用率,达到高效安全运作的目的。
  三、建立健全制度,管好幸福工程财务
  幸福工程资金是救助贫困母亲的专项资金,在财务管理上我们严格按照幸福工程省组委会制定的《管理办法》办事,县会计核算中心专设幸福工程财务收支明细帐,实行专项管理、专人审批、专项审计,确保专款专用。为了及时了解并掌握幸福工程的财务往来和收支情况,县幸福工程项目办还自设财务小科目,如省、市下拨幸福工程项目款、社会抚养费划拨、县财政资金配套、捐赠善款、扶贫周转金以及工作经费等收支流水帐,并附有县会计核算中心收支凭证复印件,该流水帐的特点是既简单、方便、易懂,又能客观地反映县幸福工程项目资金的收支、运作和流向等情况。

   (福建省长泰县计生协会,邮编363900,电话0596—8335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