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直属机关考察青海省幸福工程项目
发布日期:2007-05-17 阅读:4306
    今年母亲节期间,幸福工程全国组委会组织中直机关18个单位的20位代表考察了青海省共和县、湟源县幸福工程项目工作。
    考察组不顾旅途劳累,下飞机后首先听取了幸福工程青海省组委会的工作汇报,省人口计生委主任、幸福工程省组委会主任苏宁参加了汇报会。在省计生协常务副会长王沧海、专职副会长靳培德、秘书长赵明虎在陪同下,考察组不顾高原缺氧,风尘仆仆到共和县、湟源县了解幸福工程项目实施情况和贫困母亲的生产、生活状况。听取了两县县、乡幸福工程实施以来的工作汇报,查看了相关文件、工作记录、制度,详细了解救助资金使用及管理措施。
    在共和县,考察组深入到铁盖乡上合乐寺村、托勒台村的7位贫困母亲家中了解项目进展情况,并走访了2位没有得到救助的贫困母亲,为张玉英捐助了近300元的现金;冒着大雪检查了湟源县幸福工程项目工作,与25位贫困母亲进行了座谈。
    考察组为两县和15位贫困母亲的子女捐赠了学习用品。
考察组通过调研后,对青海省幸福工程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青海省幸福工程工作思路明确,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各级工作人员职责明确,救助对象的确定公正合理,认真开展各类培训,注重提高贫困母亲的整体素质,由输血式扶贫转化为造血式救助,积极开展宣传工作,提高了群众对幸福工程的知晓度。幸福工程的实施,为青海的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幸福工程全国组委会办公室葛振江主任对做好幸福工程项目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有“六心”,既对贫困母亲要有爱心、对幸福工程工作要热心、对做好工作要耐心、为贫困母亲服务要甘心、对工作前景要有信心、贫困母亲脱贫致富要开心;二是对救助资金“五个负责”,既向捐赠者负责、向受赠者负责、对上级负责、对社会负责、对良心负责;三是坚持“四个标准”,既要有一个好的领导班子、要有一支好的工作队伍、要有一个好的救助对象、要有一个好的救助项目;四是把好“三关”,既把好救助资金的发放关、把好项目运作的监管关、把好救助资金的回收关;五是坚持“两个原则”,既在工作中有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和救助对象要讲诚信守信用的原则。
    在青期间,考察组就进一步做好青海省幸福工程工作同省政府副秘书长钟通蛟、省人口计生委吴捷、李卫平副主任交换了意见。

图1:考察团成员查看项目运作档案资料
图2:向贫困母亲发放慰问品
图3:考察团成员与受助母亲亲切交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