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实施“幸福工程” 努力帮助贫困母亲致富
发布日期:2010-10-18 阅读:3856
寿宁县是一个拥有28万多人口的山区县,经济发展相对滞后,计生工作基础比较脆弱。为有效提高计划生育和计生协会工作水平,今年以来,县计生协会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省、市计生协会的直接关心、指导下,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人口与计生工作新途径,发挥群众组织的优势,依靠全社会力量,紧紧围绕“少生快富”这个主题,认真实施“幸福工程”,帮助贫困母亲和计生帮扶户脱贫致富,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我县今年来开展“幸福工程”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自2005年以来,全县共筹集“幸福工程”资金近50万元,扶持计划生育户183户(其中二女结扎户150户,独生子女户33户)。今年4月,县计生领导小组牵头召开“幸福工程”募捐会议,争取企业、事业、机关单位积极募捐,共募集资金近20万元。通过几年时间的运作,成效比较明显,普遍实现了增产增收。截止9月底,全县上一轮救助的18名贫困母亲的救助款已全部如数收回,今年新一轮39户(其中二女户35户、其它计生困难户4户)新的救助对象的救助款39万元,到9月份也全部发放到位,及时为贫困母亲解决部分发展生产资金。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1、统一思想,争取支持。为确保“幸福工程”在我县的顺利实施,县、乡两级计生协会通过召开各类会议、上街开展咨询等各种渠道和有效形式广泛宣传“幸福工程”的宗旨和实施“幸福工程”的重大意义,使各级干部和广大群众认识、接受“幸福工程”,取得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县计生协会多次专题向县主要领导汇报,争取县委、县政府领导的重视和大力支持。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按配套要求拨付资金,作为“幸福工程”的配套资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在召开各种全县性会议和下乡、村调研时都要求各级各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大力支持,确保“幸福工程”的顺利实施。
2、成立机构,加强领导。县计生领导小组召开“幸福工程”专题会议,通过与会领导充分讨论,大家一致认为,“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脱贫致富是我县解决贫困母亲的一条好途径。为加强“幸福工程”工作,会议决定各乡镇分别成立“幸福工程项目办公室”,由计生分管领导或协会会长负责“幸福工程”具体业务工作。乡镇项目办成立以来,一方面收集幸福工程有关资料,编印幸福工程宣传提纲,发送到贫困母亲手中;另一方面认真调查贫困母亲的详细情况,掌握实情;同时,对幸福工程资助户发展项目进行技术指导、全程跟踪,确保资金得到有效使用,项目得以发展。
3、规范管理,有序运作。为确保“幸福工程”的操作规范有序,我们努力做到“两个明确和一个加强”:一是明确资金救助原则:实行无息借贷,资助时间为一年;救助对象重点为二女结扎户中的贫困母亲,资金用于发展“短”、“平”、“快”项目;二是明确资金救助标准:以家庭为单位,根据每个家庭经济现状和生产发展项目来确定救助金额,救助金额在5000—10000元之间。三是加强资金发放的管理:①借款人必须与“幸福工程寿宁县项目办公室”签订《借款协议》,并有一名国家正式干部作为其担保人。②担保人必须在《借款协议》上签字,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③借款人必须认真履行借款协议,按期如数归还所借款额。④担保人原则上每人只能担保一户,且担保金额一般不超过10000元。
4、摸清底子,选好项目。一是由各乡镇幸福工程项目办深入到各村,调查了解贫困母亲基本情况,掌握借款的户数、金额及资金投向,然后列表造册、统一上报县幸福工程项目办。县幸福工程项目办组织人员再次深入农户进行核实,确定借款户对象。二是与借款户共同探讨发展投资少、风险低、见效快的生产项目,再根据项目确定借款额。特别是利用我县“建设闽浙边界新茶乡”的有利时机,积极引导鼓励贫困母亲发展茶叶,在39户借款户中,扶持种植或改造茶叶24户,养殖业1户,加工业3户、个体商业6户,个体运输业3户、其它行业2户。
5、滚动发展,初显成效。我县“幸福工程”款的运用,本着“雪中送炭”和“扶贫助弱”的指导思想,严格按照“小额资助、直接到人、滚动运作、劳动脱贫”的救助模式实施,通过部门配合,积极参与,促进了项目款发放的规范运作,并发挥较好的效益。据县项目办人员下乡、村了解得知,今年大部分受助贫困母亲基本上能实现增产增收。同时,也涌现出一批脱贫致富的典型户。如武曲镇塘洋村独生子女户刘淑梅,年老的父母长年生病,家庭收入有限,一家人的生活一直在困境中徘徊。乡村干部在了解这一情况后,及时从“幸福工程”项目款中给予无息贷款5000元,又联系农村信用社给予贴息贷款20000元,并在技术上加以指导。帮助夫妇俩创办了一家砂石厂,经过两年的奋斗,目前不但扩大了规模,还实现了机械化。在致富的同时,她也吸收7名“计生三户”人员到自己的砂石厂投资入股,又介绍多名“计生三户”子女到镇企业就业。因发挥带头作用好,2002年被村民选为村妇联主任;2008年获市幸福工程“幸福母亲奖”;2009年3月25日在省计生协会“幸福工程”专项调研中,得到省、市领导的赏识;2010年4月代表县“幸福母亲”参加市 “幸福母亲”经验介绍会;2010年8月被该镇评选为“新农村新家庭计划”示范户。谈起致富历程,刘淑梅无比感慨的说:“计生协会帮我摆脱了贫困,使群众看到国家对计生工作的重视,感谢幸福工程让我脱贫致富梦想成真!”
“幸福工程”项目的实施,一方面,提高了计生协会组织的地位,增强了计生协会的凝聚力。另一方面,使部分贫困母亲直接从中得到了有效的帮助,通过自身的辛勤劳动走上脱贫致富的路子。她们深有感触地说:计生协会不但向我们宣传党的计生政策,动员我们实行计划生育,还给我们提供致富信息和生产资金,使我们走上了“少生快富”的道路,“幸福工程”真正给我们带来了幸福。实践证明,“幸福工程”是一项扶贫济困的爱民之举,深受广大群众的欢迎。
6.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为了更好实施“幸福工程”这项工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我县发挥基层协会力量,大力宣传“幸福工程”的方针、宗旨和运作方式。一是多次组织各乡镇协会专干进行培训学习、使大家进一步认识“幸福工程”的宗旨、目标、任务、特点、性质和意义,让广大群众受到这方面的教育。二是县人口计生局、计生协等部门联合倡议,在县直机关各部门广泛开展募捐活动。三是结合“母亲节”、“六一节”、“5.29”等重大节假日上街广泛宣传,发放宣传品、宣传单、为贫困母亲义诊、治病。今年“母亲节”期间,县计生协会开展了“万人签名活动”,广泛宣传“幸福工程”;9月11日,斜滩镇为200多位计生户母亲免费体检,关注她们的身体健康;截止目前,共发放幸福工程、小额贴贷、生育关怀等宣传单20000多份,宣传品10000多份,免费为贫困母亲义诊2000多人次。通过不同的方式向全社会呼吁要关爱母亲,救助贫困母亲,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四是县计生局与计生协联合开展慰问活动。全县今年来共慰问742位贫困母亲、123位独生子女特困户,慰问金达60多万元。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活动,促使“幸福工程”成为真正的惠民工程。
总之,我县今年实施“幸福工程”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走上良性发展的轨道,但仍存在较多不足和问题,我们将进一步规范对幸福工程工作的管理,努力扩大救助面和救助范围,提高项目资金的使用率、滚动率、脱贫率,帮助更多的计划生育贫困母亲走出生活的困境。



“幸福工程”寿宁县项目办公室
2010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