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易县模式” 创新运作方法
发布日期:2010-02-08 阅读:3454

我县自 1998 年实施幸福工程以来,可运作资金已达到 80 万元,累计救助贫困母亲 1810 户(次),资金滚动发展到 472 万元,资金到期回收率为 100% ,脱贫率达到了 90% 以上。美国、日本等国际友人及兄弟省份先后到我县参观考察,并给予了高度评价。自 2000 年以来,我县被全国幸福工程组委会授予“十佳项目奖”和“先进项目县”称号,被省幸福工程组委会授予“优秀项目县”称号。我县的北山南村被评为省幸福工程项目示范点,蔡淑梅等 5 位计生贫困母亲被全国组委会授予“幸福母亲”的称号。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争取上级支持,拓展资金渠道

1998 年,省幸福工程组委会资助我县幸福工程项目款 10 万元; 2004 年,我县得到了全国幸福工程组委会拨付的 40 万元资金二是不断加大县财政支持力度。从 2009 年起,我县每年从已征社会抚养费县财政部分中划出 5% 用于幸福工程项目。我县财政投入幸福工程项目款已达到了 30 万元。

二、巩固原模式,探索新方法

在 11 年的幸福工程实践中,逐渐发展形成了“小额信贷、诚信为本、五户联保、按月结算、自愿结合、循环救助”的“易县模式”。一是建立了一个上下贯通的运行体系。县委、政府将幸福工程纳入重要工作议程,成立了领导小组。县乡村选配专职工作人员,形成纵向到底的运行体系。二是推出了提升项目水平的“七步运行法”。即:“广泛宣传、严格审批、入户调查、小组结对、逐级培训、签定协议、按月收款”。三是建设了一支爱岗敬业的管理队伍。一方面抓职业道德教育,树立良好信誉。项目工作人员诚信待人,放款及时,收款准时,在群众中树立了诚实守信的良好形象。另一方面抓光荣传统教育,发扬锲而不舍精神。始终保持革命老区的光荣传统,充分发扬新时期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把幸福工程当作神圣的事业,全身心投入工作。

为了巩固和扩大幸福工程成果,我们在上述运作模式的基础上,又探索出了新的运作方法,即“企业 + 贫困母亲模式”。县计生协会与企业签订借款合同,明确权利义务,合同期满时企业将本金归还给协会;企业每借用幸福工程款一万元,就要接受协会确定的一名计生贫困母亲就业,贫困母亲除享受一般职工的待遇外,企业年底还要给予每人 500 — 800 元的“生育关怀”救助金。

三、完善监管机制,确保资金安全运行

一是监管审计制度。 幸福工程项目款由计生局财务股统一管理,设立专账,专款专用,每年定期进行核查审计。二是信誉担保制度。主要是以乡情、信誉为纽带,促使项目户还款,保证资金安全运行。项目户 5 — 8 户联保,成员之间互负连带清偿责任,如一人不还款,其他人必须代还;如一组不还款,立即停止对整个中心组的发展。三是会计资料规范化制度。在资料管理上始终坚持一户一档、一组一盒、一年一结,实现了会计资料规范化、制度化。

四、幸福工程项目的实施取得了明显成效

从经济效益方面讲, 幸福工程使贫困母亲 100% 的提高了生活水平, 90% 以上实现脱贫, 65% 的改善了生产条件, 17% 的改善了居住条件。

从社会效益方面讲, 一是促进了计生工作的开展。项目村的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逐年增加,分别占总出生的 15% 和 23% ,符合政策生育率由 90% 提高到 94% 。二是增强了贫困母亲的自强自立精神,使她们在生活中找到了自己的位置。三是通过项目的实施,使村风村貌大为改观,发家致富的氛围越来越浓厚。四是提高了计生协会的知名度。当初是协会寻找贫困母亲实施幸福工程的救助,现在是贫困母亲主动要求参与幸福工程,幸福工程项目已深入人心。

河北省保定市易县计划生育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