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工程青海省组委会召开“幸福工程”项目实施县经验交流会
发布日期:2005-10-26 阅读:4616

   近期,幸福工程青海省组委会在平安县三合镇西村召开了全省幸福工程项目实施县经验交流会。省人口计生委副主任王沧海、平安县委副书记王志明、副县长谭玲出席了会议,各幸福工程项目实施县的计生局局长、项目管理人员、贫困母亲代表和当地群众80多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省计生协会专职副会长、幸福工程组委会办公室主任靳培德主持,谭玲副县长向大会致辞。平安县、民和县项目办公室、项目实施乡、村和贫困母亲代表介绍了经验。
   青海省自1996年实施幸福工程以来,先后在平安县、湟中县、都兰县、民和县建立了项目点,投入救助资金215万元,救助贫困母亲660人,惠及人口2970年。今年9月,全国组委会又确定了湟源县、共和县两县为幸福工程项目县,准备投入救助资金50万元。在项目实施中,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以实施了计划生育的贫困母亲为救助对象,以治病、治愚、治穷为主要任务,采取小额资助、直接到人、滚动发展、劳动脱贫的救助模式和通过培训、义诊等方式,在提高受助母亲经济收入的同时,也相应提高了她们的文化、身体素质和经济、社会地位。并积极引导她们自觉实行少生、优生、优育,尽快脱贫致富,建设文明幸福家庭。贫困母亲已成为当地发展经济和三个精神文明建设的生力军。
   平安县、民和县幸福工程办公室就幸福工程项目实施情况作了经验介绍。一是各级领导重视、支持幸福工程项目工作。成立了幸福工程项目领导小组,吸收计生、财政、宣传、卫生、教育、农牧、扶贫、妇联等相关单位为成员,使幸福工程成为社会工程。下设幸福工程项目办公室,有专人负责幸福工程的日常工作,乡村同时成立了相应机构负责项目工作;二是认真做好宣传工作。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大型纪念日和农闲时节进行宣传,扩大了社会影响,提高了社会参与程度,特别是宣传救助资金的来源,引导贫困母亲用好善款,引入法律公证程序、集中发放资金,增强贫困母亲的还款意识;三是选准项目。严格按要求选择救助对象,对实施的项目进行认真调研,指导、帮助贫困母亲选择风险小、易操作、见效快的项目,提高了项目效益。大胆探索了建立在自愿基础上的公司加农户、工厂加农户的规模救助模式,救助范围和效益明显扩大;四是坚持三治并举,做好跟踪服务。在做好治穷的同时,加大治愚、治病力度,协调相关部门为贫困母亲举办各类培训班,提高了贫困母亲的综合素质,发挥计生、卫生部门作用,为贫困母亲建立健康档案,开展义诊查体活动,项目管理人员深入项目户,实地了解项目的进展情况,做好跟踪服务;五是发挥协会作用。各级幸福工程办公室充分发挥计生协组织网络健全、会员众多的优势,为贫困母亲提供信息、选好项目、做好服务,使协会工作以项目为载体得到了发展;六是加大监管力度。在项目实施中,加大了对救助对象、资金使用等情况的监管力度,救助对象做到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及时总结,推广项目实施中的典型和经验;七是建章立制,规范管理。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了易操作,便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制度规范项目,使项目有序、高效的发展。
   洪水泉乡、三合镇西村、受助母亲代表王孝柏、李香元在会上作了经验介绍和典型发言。
   王沧海副主任对全省幸福工程工作给予了肯定,就进一步做好项目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加强宣传工作,进一步扩大幸福工程的社会影响;二是加强管理,提高救助效益;三是捆绑运作,扩大救助面;四是坚持三治并举,提高贫困母亲的综合素质。与会代表详细查阅了平安县项目运作档案,并深入到三合镇西村救助家中与贫困母亲进行了座谈,了解项目实施情况,参观了寺台乡脱贫致富典型安尔存的小商品批发部和王孝柏的藏地毯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