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中央国家机关捐款及使用情况(截至2015年12月31日)
发布日期:2015-12-31 阅读:2256

2015年中央国家机关干部职工捐款5531257.42元,根据《中央国家机关捐款使用管理办法》,今年捐款的分配比例为:70%用于幸福工程项目,即3871880.19元;20%用于“三下乡”活动,即1106251.48元;10%用于人基会行政事业费用,即553125.75元。 

在 5个省(区)7个县开展“三下乡”活动,投入资金200.24万(含三下乡费用、项目考察费、宣传品制作费),超出部分由2014年三下乡余额支付

1.在新疆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合奇县开展“三下乡”活动,投入资金20万元。

2.在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昂仁县开展“三下乡”活动,投入资金20万元。

3.在青海省民和县(国家税务总局挂职扶贫县)开展“三下乡”活动,投入资金30万元。

4.在河北阜平县(国管局扶贫县)开展“三下乡”活动,投入资金20万元。

5.在河北平乡县(国资委扶贫县)开展“三下乡”活动,投入资金20万元。

6.在湖南省邵阳市城步县(商务部定点扶贫县),开展“三下乡”活动,投入资金30万元。

7.在河北省张家口市怀安县(工信部定点扶贫县)开展“三下乡”活动,投入资金20万元。

上述合计166万元。口袋书设计制作,计划生育协作组长会议,青海、西藏、新疆、湖南、河南、阜平等项目点考察部分相关费用共计约34万。

在6个省(区)设立7个项目点,投入资金380万,救助263位贫困母亲,惠及人口981人:

河北省承德市滦平县  100万

内蒙古呼伦贝尔陈巴尔虎右旗  50万

内蒙古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  30万

福建省三明市建宁县  50万

重庆市大足区  50万

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昂仁县  50万

新疆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合奇县  50万

以上幸福工程结对救助项目点、“三下乡”活动共投入资金575万元。